拖欠工资拒不还 善意执行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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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2日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营商环境案件的执行,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和谐有序发展。近期,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一系列涉及日照某教育机构劳务纠纷案件,经过法官善意执行、多措并举,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协议,申请执行企业撤回对被执行人企业的执行。
张某等与日照某教育培训机构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因该教育机构长期拖欠张某等人教师二十余万元,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因该教育机构未履行法院判决,张某等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拘传,因被执行人某教育机构法定代表人王某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积极筹集款项履行还款义务。考虑疫情期间,为维护该培训计划的正常经营,保障其他学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执行局法官迅速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经核实情况属实后,法官多次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及时告知执行到位款项的实际情况,经法官的释法说理,有效促成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张某等人撤销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申请,保障该教育机构正常生产经营,避免产生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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