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日报》莒县:建设阳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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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年01月21日
《日照日报》2015年1月21日
莒县法院建设阳光法院
本报莒县讯(通讯员 张玉刚)去年以来,莒县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实行三大公开和依法纠错制度,全力建设阳光法院。
坚持公开审判流程。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立查询点,每一名当事人都可以查询案件审理进程,对疑点可以即时要求法官解释。法官无法定事由不得随意变更开庭时间,需中止审理或延长审理期限的必须经过院长审批。每一起案件结案后,法官必须与当事人核对费用账单并签名备查;坚持公开裁判文书,对所有符合上网要求的判决案件全部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全年网上公布判决书2311件,实现符合条件的100%公布;坚持公开执行信息,执行法官每采取一次执行措施,必须制作执行记录,所有执行过程全部通过执法仪同步录相,所有执行款物过付都与执行人员相分离,杜绝“暗箱操作”。坚持依法纠错原则,对通过当事人申请和领导接访发现有问题的案件,及时启动再审程序,共依法提起再审5起,其中,改判2起,维持2起,驳回再审申请1起,畅通了司法救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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