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晨刊》五莲:学生课间嬉闹骨折家长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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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年01月07日
《黄海晨刊》2015年1月7日
学生课间嬉闹骨折家长对簿公堂
本报讯(记者 李培安)同班同学在课间时间打闹时,一同学将另一位同学绊倒并导致骨折,双方家长因赔偿问题没有达成协议而闹上法庭。1月6日下午,记者从五莲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萍萍和小伟是五莲县一小学二年级学生。去年3月份,在两人就读的班级教室门口附近,小伟想和萍萍开个玩笑,在萍萍跑向教室的时候,突然伸腿将萍萍绊倒,致萍萍左膝跪地发生骨折,后被送到日照市中医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髌骨骨折。
萍萍出院后,萍萍父亲找到学校,学校领导将小伟的家长找来,协调赔偿事宜。因小伟的家长认为萍萍父亲要求的赔偿数额过高,不同意赔偿。最后,萍萍的父亲在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10098元。
庭审中,小伟的父母对小伟故意绊倒萍萍并导致萍萍受伤的事实予以认可,但是认为,一方面学校未尽相应的监管义务,应当追加学校为被告,要求学校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另一方面,萍萍的家长也存在相应的教育、监管责任,自己也应承担一部分损失。因此,他们不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萍萍父亲不同意追加学校为被告,觉得对孩子的影响不好,只要求小伟父母进行赔偿。
在法官的耐心说服下,萍萍父亲同意和小伟的父母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小伟父母同意赔偿萍萍3500元,两方家长都不再向孩子就读的学校要求赔偿损失。(文中案例及相关法律解释由五莲县人民法院尹越寒 许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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