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日报》2014年12月13日
刘春明:让群众触摸到法律的温度
刘春明说,“一个好的法官要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却不能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感情。”作为一名民事法官,工作多年来,他的温情让冰冷的法律有了温度,他把这种温度送进了每一个当事人的心里。
本报记者 周伟 通讯员 刘练常 徐国安
不玩网游,不会网购,甚至没有QQ、微信,身为“80后”的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庭长刘春明,在很多同事的眼中已经“OUT”了。
喜欢历史,收集连环画,没事的时候喜欢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研究篆刻,这个“一身怪癖”的刘春明,让庭里的年轻同事感觉“有代沟”。就连他自己也笑侃:“长得像‘90’后,心理像‘60’后。”
就是这样一个“怪人”,自2007年独立办案以来,累计结案近2500件,年均结案300余件,其中2011年个人结案511件,调解率超过60%,无一错案,结案数量、质量多年名列全市法院前茅。
父亲的嘱托
刘春明1982年出生于莒县一户普通农民家中。小时候,与身边很多伙伴上完初中、高中便辍学回家务农相比,在刘春明的心里,却始终有一个信念:要考大学,走出农村。
刘春明更加发奋读书,十年寒窗,终于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山东师范大学法律系。由于成绩优异,毕业时,刘春明作为选调生,被莒县人民法院录取,成为了一名法官。
家里出了个法官,刘春明的父母高兴得一宿没睡,在儿子“上任”的那天早上,老父亲拍着刘春明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好好干!一定不能有架子,千万不能让人家戳着脊梁骨骂你!”
“这句话,我铭记一生。”刘春明说。带着父亲的嘱托,刘春明开始了法官生涯。
短短几年时间,因为办案效率高、调解率高,刘春明在当地已小有名气,这时的他已是一个法庭的副庭长,也是全村人的骄傲。
2009年初,一个艰难的选择摆在了他的面前:新成立不久的开发区法院看上了这个年轻能干的小伙子,想把他调过去。
一边是新婚燕尔的妻子和熟悉的工作环境,一边是新的机遇和挑战。去还是不去?这一次,一向有主见的刘春明犹豫了。
丈夫的为难,妻子薛莹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在她的一再追问下,刘春明道出了缘由。“放心去吧,我支持你!”没想到妻子回答得这么坚决。
“我第一天来开发区法院报到,是我妻子把我送来的。”刘春明腼腆地笑了,脸上泛起微微的红光,“来这边上班,一周才能回一次家,第一周回家时,她还专门订了个蛋糕,上面写着‘欢迎老公回家’。”
法律的温度
“法官应当有专业知识,更应当具备善良、公正和为民的品质。”在刘春明眼里,“法律不应该是冰冷的,应该有它的温度。”
2011年夏天的一个傍晚,东港区南湖镇空冲水村女孩周彩月过马路时被费姓驾驶人的汽车撞伤,致二级伤残。把女孩送进医院时垫付了两万元医药费后,肇事司机便不肯再为女孩出钱。女孩的父母都是农民,为了给孩子治病,到处借钱,花了20万元。所有亲戚朋友都借遍了,周彩月的父母再也筹不到一分钱。
“救救孩子吧!我命好苦呀,前年她弟弟就因为车祸死了,她要是再没了,让我们怎么活呀……”听着周彩月母亲的哭诉,刘春明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为了让周家尽快拿到赔偿,给女孩看病,刘春明一次次找到肇事司机及其所在企业调解。因为证据不足,各方互相推诿都不肯赔偿,可是女孩急等钱治疗。刘春明又来到医院,希望通过协调,让院方先给女孩治疗,等女孩父母拿到赔偿款再补交医药费,可院方坚持停药。
一时间,似乎所有的路都行不通了。想想女孩父母焦急的眼神,想想病床上等待治疗的女孩,刘春明心急如焚。后来,他试着拨通了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的电话。保险公司同意赔偿,可必须判决下来之后才能支付赔款。于是,刘春明一遍一遍地磨,讲女孩所处的困境,讲相关法律,最终,保险公司同意特事特办,先予支付了32万元理赔款。
周彩月可以继续治疗了,她的父母捧着赔款激动得泪流满面。
“让冰冷的法律变得有温度。”工作的这些年来,刘春明把这种温度送进了每一个当事人的心里。
在东港区居民荣玉宗眼里,刘春明是个“有人情味的法官。”
2012年10月,荣玉宗的老母亲早上晨练,被一辆接新娘的汽车撞伤,送进医院后不治身亡。为了赔偿问题,荣玉宗将司机告上了法庭。
“刘法官为我们的事做了好多工作,把法律规定讲得清清楚楚,双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应该赔多少,讲得明明白白。”荣玉宗说,“对方态度起初很强硬,后来,在刘法官的劝说下,给我们认了错,还主动多赔了两万元精神抚慰金。”
“最让我感动的是,朋友出主意让我找个律师,我问刘法官要不要找律师,刘法官说‘赔偿问题法律条文规定的很清楚,找律师还要出几千元的律师费,没必要花这个冤枉钱’。”荣玉宗说,“以前认为遇到事找律师,现在明白了,遇到事,能让法官调解的,尽量调解。”
被告的转变
刘春明把“温度”送到当事人心里,同时也努力让这种温度在当事人之间传递。
秦伟和高培峰是一对表兄弟,他们向记者讲述了他们自己家的故事。
2011年12月13日下午,高培峰的父亲高正清去超市购物,途中,被一辆挂浙江牌照的丰田车撞倒。老人被送到医院时身上多处受伤。交警认定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
在交警大队,高培峰、秦伟兄弟俩和司机见了面。司机先开口了:“这个事情我给你们道个歉,但是钱的问题,不要和我谈了,我的车有保险,该赔多少,保险公司会赔。”
一句话,激怒了两兄弟,协商不成,双方闹上了法庭。
“一开始,我们心里也发憷,以前看电视上对法院的负面报道,说法院‘门难进、脸难看’,以为法官都是嗷嗷的很厉害,见了刘庭长,感觉他说话和气,我们心里也就没有压力了。”秦伟说。
刘春明详细了解了案情后,找到了被告:“出事后,你去看过老人吗?”
“该赔多少,保险公司照赔,我为什么要去看他?”被告态度强硬。
“话不能这么说,人是你撞的,不是保险公司撞的,如果不是你不小心撞倒了老人,老人也不会躺在医院里受这份苦了。将心比心,如果是你的老人,你着不着急?既然咱们有错在先,就拿出个态度,有空常去医院看看老人,哪怕什么都不拿,抽点时间去问问老人的病情,人家心里也会暖暖的……”
刘春明的一番话,被告脸红了。之后,被告有时间就去医院,给老人带点水果,扶老人下楼晒晒太阳。两家人的关系渐渐缓和了。
“交通事故都是意外,谁都不愿意出事,老人经常夸你,说你去看他,比我们都勤。老人都跟我们说了,大家都不容易,让我们也别太计较……”法庭调解时,双方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变,案子很快便调解结案了。
“经过这件事,我们和被告没有变成仇人,反而成了朋友,现在,他还经常去我家看老人,像走亲戚一样。”高培峰说,“他在日照开了个小店,我们兄弟俩也常去他店里玩,前几天还约着一起喝酒聊天。”
法官的温情
“法官要带着感情去办案,却不能带着感情色彩办案。”刘春明说,“一个好的法官要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却不能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感情。”
“我是个急脾气,刚开始,也‘吃过亏’。”刘春明回忆起他刚做法官不久时的一件事。
那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原告是名普通村民,被告是村委会成员。
“开庭前,我去了解过,被告在村子里很有势力,飞扬跋扈。平时村里的人都对他敬而远之。”刘春明说。
“你以为有法院给你撑腰,你就本事了?也不打听打听我是谁……”法庭上,被告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丝毫不给原告说话的机会。
年轻气盛的刘春明看不过去了:“被告,请你注意自己的态度,这里是法庭,容不得你无理取闹!”
一番话,把被告说愣了。骄横惯了的被告哪受过这个气,他怎么也没想到,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竟敢教训自己。面子上挂不住,被告当庭就火了:“说我无理取闹?你是不是收他钱了!我要找你们院长……”
“后来,我们的一个副院长把我叫到办公室,问我情况。”刘春明说,“我把经过一五一十地汇报给他。”
这名老院长听完,笑了笑说:“年轻人,你要记住,做法官,尤其是民事法官,一定要收起锋芒,藏起自己的个性。法官要居中裁判,你可以带着感情办案,但千万不能带着感情色彩办案;你可以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情,但千万不能让当事人感觉到法官的感情……”“老院长的话,我受用一生。”刘春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