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晨刊》岚山:6旬老头 一拳打失近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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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27日
《黄海晨刊》2014年11月27日
6旬老头 一拳打失近3万
本报讯(记者 秦钊)本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老邻居,却因院墙少了几块砖,两位老人厮打起来,一人一拳头下去将另一人打至肋骨骨折。11月26日,从岚山区人民法院传来消息,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打人者江某管制六个月。
江某和陆某是同村邻居,都60多岁了,在村里因为一些琐事产生过嫌隙,谁都不服气谁。
去年6月的一天,江某发现自家西院墙少了几块砖,他就怀疑是陆某干的,便去找陆某质问。陆某否认是自己所为,并骂江某无事找事。二人你一言我一语,各不相让,越吵越凶,后来便厮打在了一起。江某用拳头将陆某抵在了墙上,陆某也咬了江某的手指,两人被随后赶来的邻居拉开。后经法医鉴定,陆某右侧第7—9肋骨骨折,构成轻伤,江某右食指末节骨折,构成轻微伤。
因江某将陆某打致轻伤,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侦查机关以江某故意伤害案立案。案件到法院后,经过办案法官的调解,江某与陆某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由江某一次性赔偿了陆某各项损失2.8万元,双方互相不再追究其他责任。和解后,两位老人都表示年纪大了,以后要改改自己的脾气,邻居间要和睦相处。
法院经审理认为,江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追究刑事责任。本案是民间邻里纠纷引发的犯罪,伤者陆某负有一定责任,且双方已自行和解,可酌情对江某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做出了江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管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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