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晨刊》东港:男子自家花园种植罂粟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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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19日
《黄海晨刊》2014年9月19日
男子自家花园种植罂粟被查
本报讯(记者 李培安)出于自用,东港区一老汉在自家花园里种植了罂粟,然而,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却构成了犯罪。9月15日,东港法院审结了这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被告人刘某最终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现年58岁的刘某在家里喂养了几头牛,经打听得知,在饲料里掺点罂粟果实能让牛吃得更多,刘某便动起了种植罂粟的念头。
去年,刘某在花园里播撒了大量罂粟种子。今年春天,罂粟开花结果,却被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从现场查获罂粟2280棵,并当场销毁。
法官介绍,无论出于何种目的,私自种植罂粟都是违法的。“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但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法官介绍。
9月15日,东港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明知自己种植的是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植物,但仍非法种植,数量较大,侵犯了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综合各种量刑情节,法院最终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刘某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刘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文中案例及相关法律解释由东港区人民法院 隋秀芹 王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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