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晨刊》2014年8月7日
套现后随即秘密取消交易
多名商家遭遇POS机“反交易”诈骗
本报记者 李培安
以几百元的手续费为诱饵,到有POS机的小超市要求套现,随即秘密取消交易,一男子伙同同伴以此种方法在日照先后诈骗近10万元。近日,东港区人民法院对该起诈骗案做出判决,被告人王某因此被判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去年10月,日照多家商户老板到公安机关报案称,有人到自己店里要求用POS机刷卡套现,但随后发现所刷款项并没有到账。公安机关经过调取监控录像,并对宾馆登记人员进行排查,最终将被告人王某抓获。到案后,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原来,王某是福建人,平时没有正当职业,主要靠打零工为生。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知了一个无需费力便可来钱的“好营生”—— 用信用卡套现后再取消交易。
随后,王某便伙同自己的同伴打着可以帮别人提高信用卡额度的幌子,四处收集他人信用卡,并寻找可以刷POS机套现的商户。
去年10月,他们来到日照,得知其所住宾馆附近的一家小超市有POS机,可以刷卡套现,两人便在超市买了不少东西,并许诺给老板手续费,老板同意为两人刷卡。
随后,他们让老板刷 4万元,刷完后,老板便带着王某的同伙到银行取钱。两人走后不久,仍留在店里的王某便对看店的老板娘称自己要查询下卡内余额,老板娘没有在意,便让王某在POS机上操作。通过技术操作,王某将刚刚的业务撤销,随后溜之大吉。
超市老板将4万元钱交给王某同伙后回到店里,却迟迟未收到王某等人在其POS机上所刷4万元钱的到账短信。通过熟人查询,他才知道,在自己为他们刷完卡后不久,这笔交易即被撤销,老板方知自己被骗。
利用此种手段,王某等人在日照骗取多名商户近10万元。
2014年7月,东港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刷卡套现后撤销交易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责令其将非法所得退赔被害人。
(文中案例及相关法律解释由东港区人民法院 苏瑞 王晓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