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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日报》莒县:惩恶就是扬善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23日

《日照日报》2014年7月23日

  莒县法警的魅力:惩恶就是扬善

  本报通讯员 张玉刚 王明龙

  集中执行行动执结积案686件,执行到位款1185万元;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48起,无一矛盾激化;维护大项目拆迁、征地12次,次次是“用我必胜”……

  这是一支让恶者胆寒让好人安心的队伍。

  惩恶就是扬善。2012年以来,莒县法警的这一执法品牌与魅力正为日照市、山东省法警系统所熟知。

  2011年春节前,该院新一届领导班子针对“老弱病残”申请人的执行案件,决定开展“民生执行大会战”行动。

  行动中,30名法警队员编入执行小组,所到之处,电闪雷鸣,一批长期无视法律尊严的“老赖”被当即拘留。短短一个月即执结120起积案,到位执行款240万元,春节前全部发放到110多个困难当事人手中。

  群众称快,“老赖”胆寒。

  法警的雷霆手段使立案信访、财产保全、庭审值庭、押解护送、执行拘传、查封扣押、安全保障、秩序维持、财产保护等重要工作上变得“顺风顺水”。

  群众期待司法的“亲和力”,同时更希望需要司法在惩办违法犯罪、惩办不讲信用、不执行司法判决和裁定的“威慑力”,而凸现司法的强制力和威慑力,非法警莫属。

  新期待新要求赋予法警的新定位新职能,被该法院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针对法院2011年之前的法警队人员少、装备落后等实际,法院在反复考察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突破阻碍与影响法警发展的“瓶颈”,自费招聘法警40名,分设5个中队,法警总数达到 68人,为2011年前的5倍,负责安全保卫和值庭值班、派驻执行局、10处人民法庭,并率先在全市实行执行、法庭驻警制度。

  “惩恶就是扬善”这一理念将莒县法警推向更为宽阔的舞台。

  2012年8月,该院根据建设局的申请,对长期对抗行政执法的董家屯两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50余名法警头戴警盔,手持警械,拉上警戒线,按照号令站位,形成强大威严的执行高压“气场”,一直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当即配合对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

  从此,县里每遇大的拆迁、行政执法总是点名让法院介入。“危难用我、有我必胜”由此成为该院法警的第一品牌。

  为解决执行难,大力推行执行工作警务化。将执行局与法警队混合编组,成立20个执行小组,随配警车与执法仪,高密度开展“民生执行大会战”和“治老赖、立法威、护诚信”等集中执行行动,法警大队作为执行“先锋”,采用凌晨出击、饭空蹲守、夜间执行的方式,对全县20个乡镇的“老赖”采取“篦式”搜索、拘留。所到之处,“老赖们”无处遁形。今年1—6月参与执结829件,实际执行率 81%,同比上升20%,居全市第一。

  基层法官处在办案一线,随时面临处置突发事件。法警队与法庭建立安全联动机制,确保在接到指令或者求助信号后,周边乡镇15分钟内到达现场。2013年5月,执行干警在执行刘某土地合同纠纷一案时,被执行人刘某及其家人100余人,冲击执行现场,殴打辱骂执行人员,法警队获悉后,启动应急预案,火速赶到执行现场,疏导围观人员,采取果断措施,将刘某及主要人员带离现场,仅用3分钟就将局面控制。去年以来共妥善处理突发事件48次,无一发生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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