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2016年4月29日
为劳动者维权撑起一片天
—日照中院劳动争议诉讼审理侧记
王林林 王莹莹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大量涌入法院。针对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多,案件类型日趋多样化、复杂化的情况,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创新机制,完善举措,多元解纷,切实为劳动者维权撑起了一片天。
开通绿色通道 缩短办案时限
为了使劳动者合法权益尽快得以实现,该院专门开通了劳动争议案件绿色通道,坚持“双快”机制,即“快审、快结”。在民一庭专门成立了劳动争议合议庭,优化审判资源,安排业务素质过硬、调解能力强的法官为合议庭成员,坚持依法优先审理、优先结案,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和当庭兑现率。
崔某于2009年6月到某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3年 11月9日,崔某在去单位上班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车辆逃逸。后经崔某妻子梁某申请,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崔某的死亡为工伤。公司不服该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司与梁某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书一份,一次性付给梁某因崔某工亡所产生的各项损失共3 万元,双方和解。后梁某及崔某的其他法定继承人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付因崔某工亡产生的工亡待遇,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又提起民事诉讼。一审法院以涉案一次性赔偿协议无效为由,判决该公司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向梁某等人支付相关工亡待遇。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并拒绝法院调解。
针对这类案件事实清楚,一审判决正确,当事人不同意法院调解的案件,承办法官迅速启动“双快”机制,第一时间组织法庭调查,审查该案,并在 30天内作出了判决,及时兑现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坚持倾情调解 修复劳资关系
“太谢谢了,没想到顺利拿到赔偿款了。事出了两年,终于讨回了公道,心里头也敞亮了,谢谢你们啊!”近日,拿到调解书的李大姐握着办案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2014年2月,李大姐在某修理公司从事洗车工作。5月13日下午,李大姐在工作过程中被同事撞倒,经治疗后继续上班,直到6月22日不再去修理公司上班。后李大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认定其与该修理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裁决认定该修理公司与李大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修理公司不服该裁决,遂提起诉讼。一审判决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修理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在上诉过程中,日照中院法官不急于判决,而是找来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针对劳动关系以及赔偿问题分析利弊,在初步了解双方意图后,通过背对背的方式逐一确定调解意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由公司一次性赔偿李大姐 2.2 万元的调解意见,及时快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取得了双方满意、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发送司法建议 规范企业行为
近年来,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频发,其中有的企业与多名员工之间会产生系列劳动纠纷,凸显出企业在管理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缺乏等诸多问题。因此,从源头上帮助企业规范管理行为、树立守法观念,对于预防劳动争议的产生将起到积极作用。
及时向涉案企业提出司法建议,是日照中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日前,针对某合资企业与六名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日照中院向该企业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分析其在管理过程中的漏洞,建议其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给付经济补偿金。司法建议书发出后,该企业以书面回函的形式分析了案件发生的原因,并及时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