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2016年2月19日
以至公无私之心 行正大光明之事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高益民
201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提出“法官、检察官要做到‘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这既是对法官、检察官公正司法的具体要求,也是对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引。
“ 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是实现法院工作目标、坚持法院工作主线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形势下司法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正是其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目标的进一步强调和延伸,也是对当前新形势下的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于法官而言,唯有“至公无私,正大光明”,方能不为权所诱,不为名所惑,不为利所动,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 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是补齐短板、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现实需要。 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法院工作带来了新考验,案件数量持续攀升,部分法院人员流失、法官断层等问题突出,致使案多人少的矛盾成为常态;司法改革进入攻坚期、 深水区,而我们的思想准备、能力储备、细节应对和激励保障不足,等等。在这些问题面前,任何人都不能置身事外,任何人都不能只做被动的参与者、观望者,每个人必须始终坚持以“至公无私,正大光明”理念为引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大局观,把握好个体与整体的关系,以理性平和的心态与积极有为的姿态,参与到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中去,切实履行好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 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升内在凝聚力的重要举措。目前,从自查自纠以及接访回访活动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来看,我们的队伍中确实还存在着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等问题,确实存在着群众观念淡薄、对人民群众缺乏感情等问题,确实存在着官僚主义、衙门作风、工作不负责任等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归根结底与部分法官法治信仰不坚定、 职业认同度低和底线意识缺乏有关。法官的底线就是对法律的忠诚,坚守法律底线,捍卫司法公正,应当融入法官的血脉,成为法官最根本的职业认同。“至公无私,正大光明”理念,就是要求广大法官保持定力、 树立信仰,并以此为引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从而进一步增强职业认同感和内在凝聚力,培养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
“ 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语出明朝吕坤的《呻吟语·应务》。至公无私者,谓之公正到极点,毫无私心也;正大光明者,谓之心怀坦荡,言行正派也。深入践行“至公无私,正大光明”理念,就是要做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司法、高效司法。
一要秉持公正司法的底线意识,在服务大局、 促进发展上有新提升。“ 士大夫为吏者,当以至公无我处之,事自理,民自服。”老百姓来法院打官司,最怕的就是司法不公。 如若公正办理,事情自然了结,百姓自然心服口服。如若不公正,法官就是失职,就丧失了基本的职业操守,最终损害法院的形象,影响司法的权威。 因此,广大法官要始终秉持公正司法的底线意识,依法行使审判权,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案件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对当前经济社会形势的分析研判,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形成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要自觉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确保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要秉持为民司法的宗旨意识,在服务群众、保障民生上有新提升。维护公民权利、为民司法,是“至公无私,正大光明”理念的本质,是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广大法官要牢牢秉持为民司法的宗旨意识,着力解决难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契合时代要求和社会实际的司法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努力让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要不断创新完善便民司法举措,继续大力加强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络、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便民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做好人民法庭工作,着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
三要秉持廉洁司法的自律意识,在队伍建设、 改进作风上有新提升。“ 无私” ,意味着不含私心,不存私欲,两袖清风,廉洁自律,这是“至公无私,正大光明”理念的基石,也是法院干警的基本操守。 法官是正义天平的执掌者,没有廉洁这块基石,司法权威便无从谈起。 人民法院要结合“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好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官职业道德水平和廉洁自律水平,不断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提升司法作风,同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在法院系统营造出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增强法院向心力和凝聚力。要牢固树立“以严肃问责促进风清气正就是政绩,有责不问导致纪律松弛就是失职”的观念,全面压实“两个责任”,紧盯作风领域新形势新动向,及时发现查处细微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四要秉持公开司法的自信意识,在树立权威、维护公信上有新提升。当前,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不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还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司法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人民法院要不断深化司法公开的广度深度,借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审判流程信息录入、执行信息公开、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等制度,让群众随时随地能够查询诉讼流程节点信息,足不出户即可进行网上预约、网上立案、网上观看庭审直播等,让每一份裁判文书都能上网接收公众的检阅,切实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要进一步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大力宣传法院工作,讲好法院故事,传递法治正能量;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重大案件审判、重大活动向新闻媒体通报,主动“发声”,赢得认可。要不断拓宽与群众沟通渠道,通过开门纳谏,深化党群“双向直通”,倾听群众心声,不断改进工作。
五要秉持高效司法的效率意识,在夯实基础、深化改革上有新提升。如何在审判压力倍增、案多人少矛盾加剧的情况下,以尽可能高的效率来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是人民法院要认真思考的重要课题。要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创新,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抓好案件均衡结案,加大对简易程序适用率,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和节点管控,杜绝超审限;要通过外出培训、专家讲坛、法官论坛、庭审观摩、技能比武等培养方式,努力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不断增强法官的庭审驾驭、适用法律、释法说理以及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夯实提高审判效率的基础。 要深入研究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夯实提高审判效率的制度基础,稳妥推进法官职务套改,突出主审法官、合议庭的核心地位;院、庭长要从“幕后”走向“前台”,把主要精力放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牵头化解信访案件方面,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降低裁判文书签发层级,减少审委会讨论案件数量,实现“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