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日报》中院:全市法院工作必须坚持三个“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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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10日
《日照日报》2015年10月1日
全市法院工作必须坚持三个“有机统一”
本报讯(记者 牟艳霞)9月29日至30日,全市人民法庭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总结今年以来法院工作,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任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西良,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高益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西良指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系统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升案件质效,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注重工作创新,有力服务保障了全市重点工作,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刘西良强调,要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放在首位,坚持依法办事和服务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和激发社会活力、严格司法和公正司法三个“有机统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深刻认识改革这一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顾全大局,抢抓机遇,转变工作理念,做改革的推动者。要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加大法院信息化建设力度,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做好人民法院的基层基础工作。要打造过硬法院队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高益民就做好法院工作作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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