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晨刊》岚山:年轻硕士深夜潜入女工宿舍接连两次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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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22日
《黄海晨刊》2015年4月22日
年轻硕士深夜潜入女工宿舍接连两次构成强奸罪
本报讯(记者 秦钊) 一高校硕士,在工作之余无所事事,先后两次潜入女职工宿舍欲实施强奸行为,大好前程毁于一旦。4月21日,记者从岚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以强奸罪判处这名青年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
王某,28岁,陕西人,2013年从西安某高校硕士毕业后进入日照市岚山区一家大型公司工作,工资待遇不错。
2014年7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单身的王某在公司职工宿舍上网,闲来无事的他从网上下载了几部成人影片。看完后,王某冲动起来,凌晨4时许,他进入公司女职工宿舍,见妇女申某正在熟睡,便欲与其发生性关系。申某惊醒后喊叫,王某逃走。
2014年7月下旬的一天凌晨,王某再次进入公司女职工宿舍,他来到正在熟睡的妇女赵某床前,正当他脱掉衣服欲强行与赵某发生性关系时,赵某喊叫起来。王某匆忙用手捂住赵某的嘴巴,还谎称“我是你老公的同事,别乱喊”。
最终因赵某激烈反抗,王某随即逃走。
2014年9月1日凌晨4时许,公安民警在该公司内巡逻时,发现王某正在女职工宿舍楼外徘徊,形迹可疑。经盘问,王某主动向民警供述了之前两起作案事实。民警通过调取女职工宿舍楼内的监控视频,发现作案者正是王某。
岚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因其主动交代作案经过,系自首,属犯罪未遂,依法可减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
审理此案的法官向记者这样感慨,王某不仅因此丢了工作,还耽误了找对象的黄金年龄,着实令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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