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晨刊》2015年3月31日
养育七年儿子非亲生男子诉请离婚获支持
本报讯(记者 李培安) 一男子得知自己养育七年的儿子并非亲生,便勃然大怒,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3月30日,日照开发区法院传出消息,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家住日照的李某(男)2004年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4岁在日照打工的张某(女),经过交往了解后,两人在2007年7月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结婚满月后,李某去外地打工,直到2008年2月,儿子出生后才回家。儿子的出生,给李某带来了无限喜悦,对小家伙更是疼爱有加。
为了解除对儿子的相思之苦,李某决定在日照本地打工。日子就这样过了一年又一年,儿子也慢慢地长大。然而有一天,一个偶然的机会,李某在路上听到两个邻居在议论孩子不是亲生的问题,当他走近时,俩邻居就戛然而止,不说话了。这一举动让李某心里很不是滋味。从那以后,李某总是下意识地注意儿子的相貌特征,也隐约感觉到儿子与自己没有相像之处。
直到2014年4月,在疑心的驱使下,加之邻居们的风言风语,李某终于忍不住了,他委托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DNA亲子鉴定,结果证明儿子并不是他的亲生骨肉,这个事实实在让李某伤心至极。他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妻子张某离婚,并要求返还小孩抚养费3万余元。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法官经过多次与双方交流了解情况,得知孩子确实非李某亲生。张某也认识到与李某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同意离婚。但由于自己没有经济来源,没有能力返还小孩抚养费,请求法院给予调解。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姚欣 宗卓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