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践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大力提升干部群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6月8日上午,日照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益民到岚山区作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三个规定”宣讲报告。岚山区委书记、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刘峰梅等出席会议。
报告会上,高益民以翔实的资料、生动的语言、鲜活的案例,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出台背景、特点、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了集中宣讲和系统解读,进一步释明了依法履职与非法干预的政策界限和模糊认识,突出强调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遵守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三个规定”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执法司法工作权威性和独立性的认识,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高益民在宣讲中强调,党政领导干部在学习执行“三个规定”过程中要当好三个角色:一是要做学习贯彻的“优等生”,加强对“三个规定”的学习领会,重点对规定禁止的干预、插手案件的情形加强学习和理解,掌握运用好监督指导司法工作、与司法人员交流接触的正确方式,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二是要做执行落实的“领头雁”,在具体的工作生活中规范执行“三个规定”,带动更多干部群众尊重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不干预、不插手过问具体案件的办理。三是要做社会宣传的“广播员”,引导相关人员通过工作场合会见、司法服务热线等方式了解情况、反映问题、提交材料,避免给自己、给在司法机关的亲朋好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岚山区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区直和国家、省、市驻岚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委政法委、区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